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人员流动管控的通 知
陆防疫指办〔2020〕21号
各镇(场、区)党委、人民政府:
近日,市领导在深入基层检查疫情防控工作时,发现人员流动较为频繁,给我市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增加了压力,也给各地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带来隐患。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处于关键时刻,为切实加强对农村人员流动管控,坚决阻断病毒传播途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凡在本地居住的居民外出陆丰到其他县(区)的,回到陆丰市要落实健康检查,居家隔离14天,并落实专人负责管控。对拒不执行的,按有关规定,坚决依法采取措施,强制集中隔离。二、凡陆丰籍在外地人员需回陆丰市的,应在到达陆丰市当天到村(社区)报告后居家隔离14天,并落实专人负责管控。对拒不执行的,按有关规定,坚决依法采取措施,强制集中隔离。三、各镇(场、区)要及时将《通知》精神传达到各村(社区)。各村(社区)要做好宣传发动,通过村民互相转达告知,劝告村民少流动、多居家,少集聚、勤洗手,少串门、多通风。并通过在村村民告知外出乡贤、群众非特殊情况,近期不要回乡探亲,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四、各镇(场、区)要落实一名同志负责汇总工作,并于每天下午2时前将汇总情况上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联系电话:13380858800;电子邮箱:524652492@qq.com。
陆丰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8日
(来源:今日陆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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