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29日晚上,海丰附城派出所在正常巡查中,发现三十四米大道中段的兰桂坊酒吧开门营业。民警当即入店进行检查,证实正在营业,随即将酒吧负责人彭某控制,并传唤至附城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
经审查,彭某承认在明知政府公布了暂停全县文体娱乐等场所活动通告的情况下,仍继续营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县公安机关依法对彭某作出行政拘留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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