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河县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重要决策部署,切实做好我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落实防护措施、阻断传染源输入、降低传播风险,根据全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1.暂停对外开放所有公共文化娱乐场所,含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影剧院、纪念馆、陈列馆、体育馆等公共场馆;暂停歌舞娱乐场所、网吧、酒吧、游艺场所、影院剧院、沐足理疗等经营单位营业。
2.全县城乡大型公众集会活动和宗教(民间信仰)活动一律暂停或取消,包括大型体育比赛、演唱会等文艺演出;展览、展销等活动;文艺演出、群众性文化活动、新春下基层以及农村拜年、迎春民俗活动;集市、花市、灯会、巡游、焰火晚会、祠堂祭祀、诵经礼拜、聚餐和其他人群聚集的节庆活动。
3.全县所有住宿餐饮业(含酒店、民宿、酒楼、食肆)暂停营业。
4.全面停止校外培训机构寒假期间各类培训教学活动。
5.全县所有景区景点暂停营业,暂停全县旅行社网点组织游客前往武汉及其周边地区,暂停接待外地旅游团队。
6.严格管控全县饲养繁育野生动物场所,严禁全县农副市场、超市、餐饮单位、电子商务平台交易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7.全县建筑行业、工业企业、乡村振兴建设项目等暂停招录聘请外省市工人、员工。
8.交通运输企业全面排查外市到陆河长途客运线路乘客,特别是严格管控湖北等疫情发生地往来我县来客:公交车、出租车凭身份证乘坐,乘车人员戴口罩,发热、感冒、咳嗽人员不得乘坐,车辆落实每日两次消毒措施。
9.全县商场、市场要确保物资供给充足,严禁哄抬物价、固积居奇。
10.即日起向社会征集有关情况:一、凡近期有去过武汉疫区的人员或接触过从疫区回来的人员必须自行报告。二、凡有发烧、咳嗽等症状的人员必须自觉到当地镇级以上医疗机构检查,以便筛查存在风险。三、陆河县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电话:0660-5528471。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来源:平安陆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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